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
浙水保[2005]5号 |
关于印发《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加快 水土流失防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加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加快“生态省”建设和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现将《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加快水土流失防治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 管理 通知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5年3月17日印发 |
附件:
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
加快水土流失防治的若干意见
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是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有效途径。为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水利部先后发出了《关于加强封育保护、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促进草原保护与建设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进行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128个县(市)开展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作,我省东阳市横锦水库库区是其中之一。通过为期三年的实践,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为此,去年我厅在东阳市组织召开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现场会进行了交流。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积极推进生态自我修复工作。实践证明,我省降水充沛,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治理水土流失,效果十分明显,能够较大的改善生态环境,快速减轻水土流失强度,是一举多得、费省效宏的好措施。开展水土保持生态自我修复工作,对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当好政府的参谋,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出操作性强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
二、加强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
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要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制定科学的规划。各级水利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在组织编制当地市、县级“十一五”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时,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作为其中的主要内容予以落实。规划要注意突出生态自我修复的特点,把适合以自然力量为主恢复生态的区域划分出来,将供水水库库区、海拔500米以上的中高海拔区域、无人居住岛屿、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外围地带等确定为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明确生态自我修复的分区、目标、任务与措施;统筹考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移民、退耕还林、基本农田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小水电代燃料等对促进生态自我修复的作用,并有针对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
三、突出重点,抓好供水水库库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各级水利部门在加强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的同时,要因地制宜的重点抓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各设区市都要确定1-2个具有本区域特点的工程作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重点示范工程。
我省许多水库承担着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功能,其水质的改善和保护显得十分重要。这些供水水库的集水区域(以下统称供水水库库区)往往山高坡陡,土层浅薄,土壤抗侵蚀能力差,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多年来,由于不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使这一地区土地退化,涵养水源能力下降,导致严重的水库淤积,而且农田和果园大量施用的化肥、农药、有机物随地表径流流入水库,造成面源污染,使许多供水水库水质受到污染,直接影响到供水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供水水库库区的水土流失防治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加快供水水库库区水土流失防治,对提高坡地的保土蓄水能力,涵养水源,保护水质,减少自然灾害,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鉴于供水水库库区水土流失防治更为紧迫,关系到供水区域广大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各地可以将供水水库库区列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重点示范工程来抓,进一步探索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有效途径,加快供水水库库区的水土保持防治步伐。同时,海拔500米以上的中高海拔区域、无人居住岛屿、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外围地带也是较为适合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区域,也可以作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来抓,以总结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实施生态修复的主要措施和效果。
四、将生态修复和预防保护紧密结合起来
一是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重点与重点预防保护区管理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除水利、交通、教育、医疗等关系当地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外,要逐步探索实践,对导致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的其他开发建设活动进行必要的限制。
二是严格控制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山坡地开发利用,划定并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的具体范围,重点保护现有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严格禁止坡度在25度以上坡地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并采取措施限制在直接面向水库的山坡地和坡度在25度以上坡地新开垦种植经济果木。
三是通过封育保护,加强监管,防止乱砍滥伐,保护现有植被,逐步提高林地、草地的植被覆盖度,促进植物群落结构的演进,从而达到治理水土流失的目的。
五、千方百计地保证生态修复的资金投入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争取市、县两级财政安排水土保持专项资金,依法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使用要向生态修复倾斜,同时通过政府协调,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依靠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资金。
六、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各地要以《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生态修复的特点,对乱挖乱采以及不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等行为,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乡规民约,落实管护责任,限制不合理的生产建设活动,减少对自然环境的人为破坏,促进生态的自我修复。同时,要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保障群众在实施生态修复中的利益,对转变生产方式、生态移民等要给予适当的支持和补偿,调动广大农民转变生产方式、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坚持“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生态修复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保障群众在实施生态修复中的利益。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结合实际,围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通过典型事例、科学数据、经验总结与教训分析等,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介,采用专家访谈、专题报道等形式,宣传生态修复在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再造秀美山川中的重要作用与意义,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和不合理的生产方式,扩大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这一重大举措在我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影响,在全社会营造关心、重视生态自我修复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