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日前,绍兴县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达今年汛前检查中确定的19座主要病险水库处理意见,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采取限制蓄水、加强观察、制订加固方案及落实好度汛方案等措施。 处理意见强调,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做早、做细、做实防汛防旱基础工作,各山区半山区镇(街道)要以防御小(二)型水库、屋顶水库和山洪泥石流灾害为主,编制本镇(街)防汛及险情应急处置预案,平原镇要以防御台风和强风为主,编制平原镇(街)防台(强)风预案,通过编制预案,做到防御组织落实、防御重点明确、实施程序清楚、人员转移准备到位、险情应急处置正确。同时要加强对预案的演练和动态管理,切实将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 处理意见同时要求各地认真总结历年来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全县各地要对去年9号台风“麦莎”和15号台风“卡努”的防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薄弱环节。对正在施工的山塘水库工程,必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狠抓工程进度,力争在梅汛期前完工,确需跨汛期施工的,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度汛预案,并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确保度汛安全。 此外,要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分级管理责任制。督促水库专管员加强水库安全巡查,要求非汛期3至5天检查一次,汛期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运行记录。对今年防汛检查中发现的病险水库,镇村要按照附件中的处理意见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度汛。病害水库要限制蓄水,危险水库必须空库运行。要严厉打击违法填河设障和向溪流、河道倾倒垃圾废土。切实抓好平原“三清一护”为内容的清水河道建设。严禁汛期拦河筑坝建桥。山塘水库溢洪道严禁设鱼箔阻水和抬高溢洪道进口底高程,以确保行洪排涝畅通和水工程安全。 来源:绍兴县水电局 作者:韩越峰 丁越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