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局: 为及时准确地反映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基本情况,加强水资源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按照水利部水资源司的统一部署,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水资源管理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水利局于每年的2月20日前将年报上报市水利(水电)局。各市水利(水电)局将审核汇总后的年报及其电子版本,于每年的3月10日前报送我厅水政水资源处。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年报中须填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情况,详见附表表九。 三、年报填报内容要翔实、准确,保证质量。各地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联系人如有调整请及时将名单报我厅水政水资源处。 四、联系人:陈欣;联系电话:0571-87826640;传真:0571-87811272;电子邮箱:szszy_cx@zjwater.gov.cn。年报表式可在“浙江水利”网公告栏中下载。 附件:1、浙江省水资源管理年报表式 2、浙江省水资源分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