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的通知2006-09-30200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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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

文件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水建[2006]70

 

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

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的通知

 

为完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和造价管理制度,合理预测水利水电工程投资,适应我省水利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文发布),浙江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现予颁发。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细则(1999)》同时停止使用。凡2006年10月1日之前已经批准或已经确定的水利工程造价文件不作改变。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水利水电 定额 管理 通知

抄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利部水利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69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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