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2006-04-302006-04-30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浙水办〔2006〕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水利工程

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电)局:

在各市、县(市、区)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全省水利工程数据库现已基本建成。至2005年底,全省各类水利工程入库总量达5000多项,数据容量达3GB以上;省、市两级工程数据库专用服务器配置到位;工程数据库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开发完成并在全省水利广域网测试运行。为保证入库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各市分库的正常运行,确保数据库系统在2006年汛期前在全省水利广域网投入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工程资料校核、补充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校核各自管理区域内的入库水利工程资料,重点对照“各市补充入库部分工程资料清单”(详见附件一)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工作,改正错误数据,补充空缺资料。校核补充工作通过工程数据库服务器http://10.33.0.9 网上直接进行。

二、认真做好设备查验、安装、调试工作。工程数据库服务器等设备将于2006年1月上中旬配备到各单位,请做好设备进场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设备供应商做好设备的查验、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将“全省水利工程数据库设备移交单”(详见附件二)签字盖章后于2006年1月30日前将原件寄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

三、切实加强设备和系统使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落实数据库管理维护人员,做好数据库设备和系统的使用管理,并指导县级水利部门使用工程数据库。请各单位于2006年1月30日前上报管理责任人(详见附件三)。

四、认真总结工程数据库建设工作经验。各单位要对照《全省水利工程数据库入库类别及范围表》要求,自查总结本单位三年来数据库建设的情况,特别是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入库情况,并结合实际,扩大工程入库的范围,提出下阶段数据库建设管理任务。我厅将于2006年3月下旬至汛期前,对各单位工程数据入库的完整性、准确性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附件:1、各市补充入库部分工程资料清单

2、全省水利工程数据库设备移交单

3、各市水利工程数据库管理责任人名单

 

 

  

 

                     二○○六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水利工程  数据库  建设  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6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