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2007-04-052007-04-05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防汛防旱专题 >> 机构职责

工作职责

l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l         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

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一)组织防汛防台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和防汛防台抗旱的定期演练;

(二)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

(三)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四)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涉及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的有关问题;

(五)组织会商本地区的汛情、旱情;

(六)负责本地区的江河、水库、水闸等洪水调度和抗旱应急供水调度;

(七)组织指导监督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

(八)负责发布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防汛防台抗旱预案要求,做好相关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承担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防汛防台抗旱的有关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

(二)掌握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编制和发布汛情、旱情通告;

(三)具体实施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四)检查督促、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毁损工程的修复及有关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五)总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挥:茅临生

 

 

副指挥:

 

 

俞仲达

省政府

 

省水利厅

 

王海涛

省军区

 

彭佳学

省水利厅

 

问:

 

 

言隽达

省水利厅

 

员:

 

 

陈克韶

省军区

 

钟传厚

省武警总队

 

高海浩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李卫宁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沈陇声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张绪培

省教育厅

 

凌秋来

省公安厅

 

谢双成

省监察厅

 

纪圣麟

省民政厅

 

沈继宁

省财政厅

 

潘圣明

省国土资源厅

 

张文平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许文斌

省水利厅

 

朱志泉

省农业厅

 

省卫生厅

 

李玉柱

省气象局

 

林东勇

省海洋与渔业局

 

胡瑞庭

省广播电视局

 

邓茂盛

省通信管理局

 

赵金勇

省旅游局

 

周柳军

省粮食局

 

孙立成

浙江海事局

 

铁路杭州办事处

 

梁绍斌

省电力公司

 

谢颂光

省电信有限公司

 

冯泉林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冯卫民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施泉明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郑南源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费国忠

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

 

娄伟民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彭佳学同志兼任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关闭窗口打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浙江省水利厅主办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承办
浙江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杭州弘一计算机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备案序号:浙ICP备05001351号建议使用IE6.0,1024*768分辨率浏览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826616、87826624
省政府门户网站子域名:slt.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