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集中清除水葫芦等河道漂浮物2007-05-21200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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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集中清除水葫芦等河道漂浮物

 

今年2至3月份,温岭市开展了集中清除水葫芦等河道漂浮物专项行动。温岭市开展集中清除水葫芦等河道漂浮物专项行动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周密部署,全面发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清除水葫芦等河道漂浮物行动的紧急通知》,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市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拟定了专项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广泛深入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方式多样,力求实效。按照“彻底、持久、干净”的要求,普遍采取分管理区、分片、分河段、联村包干、建立专业保洁队等方式,进行河道水葫芦及漂浮物清除工作。市水利局利用机械清草船的自动化优势开展集中清理;大溪镇在开阔水面用两船夹击拖绳、拦坝堵截的方法集中水葫芦。

三是加大投入,狠抓落实。市政府在年度预算外按排180万元资金用于清除工作“以奖代补”和河道保洁经费;各镇(街道)均制定了奖励政策和验收办法,并从财政中拨出资金优先安排清除河道水葫芦各项费用,全市投入资金共达574.975万元,较往年有很大提高。

四强化督查,讲求质量。市本级制定了《温岭市清除河道水葫芦及漂浮物检查办法》,并由市清除水葫芦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统一带队,以镇(街道)为单元分组分片交叉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河汊、小河等清理死角及水葫芦集中堆放场地。在听取汇报、常规检查的基础上,采用了随机抽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限期责令整改,进一步强化了检查监督力度。

此次专项行动,温岭市共投入资金574.975多万元,清除1200多公里河道,清除水葫芦52047吨、各种垃圾4473吨,基本实现河面无水葫芦和成片漂浮物的目标。

 

 

 

来源:温岭市水利局   浙江省河道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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