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我省水资源问题的根本出路。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依据国家《“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及我省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成就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战略决策以来,全省深入学习贯彻,各地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果。 发展观念发生深刻转变。为了提高资源要素和环境要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我省相继提出了建设生态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发展要求。传统的粗放型水资源利用方式逐步向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集约型利用方式转变,从强调供水管理向加强需水管理转变,从一味索取的破坏式水资源利用向强调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可持续利用转变,逐步树立了人水和谐的水资源开发理念。 法规政策和节水标准逐步完善,管理力度范围不断加强。国家先后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制定颁布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全省相继颁布了《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纲要》、《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浙江省海水利用发展规划》、《浙江省用水定额(试行)》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2005年省政府发布《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全面推进城市、工业、农业节水工作,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推进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全面、深入实施,促使产业布局与水资源分布相协调,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明确了主要江河湖库水域的保护标准和措施。 节水改造和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我省在“十五”期间开展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和以“灌区骨干渠系工程改造、喷微灌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改革传统灌溉方式、推广节水新技术、大力推广效益农业、设施农业,创建节水型农业,全省节水灌溉面积已占有效灌溉面积的27%以上。“十五”期间,全省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完成了307家印染、电镀、医药、化工等高耗水企业的清洁生产试点工作,建成工业节水项目4570个,日节水能力156万立方米。“十五”期间,我省全面开展城市节水工作,改造城镇供水管网1100公里,深入实施居民用水一户一表工程,宁波、嘉兴等城市实施一户一表的用户已经达到90%以上,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全省共改造用水器具约21.8万套(件),淘汰用水器具近9万套(件)。沿海地区积极开展海水利用工作,至“十五”期末,已建海水淡化装置12套,海水淡化规模1.2万吨/日,海水直接利用约70亿立方米/年。 节水水平稳步提升,用水效率不断提高。我省2005年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156立方米,约为全国平均的一半。“十五”期间,全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工业节水,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单耗不断下降,按2000年可比价,全省工业企业累计节约和少用水资源约35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取用的新水量)下降到92立方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2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5),农田亩均用水量445立方米,与南方地区以水稻种植为主的省份相比处于中等水平,城镇供水的管道漏损率总体降低了2%。总体来看,我省用水效率有所提高,用水增长速度过快得到一定程度控制。 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稳定推进。“十五”期间,我省选择了水务管理相对统一,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岱山县、义乌市、玉环县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法律、行政、经济、工程和技术等措施,以节水制度建设和探索节水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步伐。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6〕122号),落实了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节水职责,明确了节水措施,是我省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性文件,也标志着我省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全面开展。此外我省杭州、绍兴、宁波、嘉兴等城市全面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其中杭州、绍兴、宁波三市分别通过了由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节水型城市考核。一些地方也开展了创建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机关活动。 目前,我省已进入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提前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水资源和水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建设节水型社会的任务十分艰巨。 水资源供需矛盾尚未解决。我省水资源相对短缺,年均水资源总量955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1950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时空分布不均,最丰年份是最枯年份水资源量的2.91倍,年内5~9月降雨量约占全年的70%,且降雨集中,多数以洪水形式流入大海,环杭州湾和温台等沿海地区水资源量相对不足,而衢州、丽水等西南地区水资源量相对丰沛。 未来我省人口将由2005年的4898万增长到2010年、2020年的5000万和5600万,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将接近国际公认的贫水警戒线1700立方米,而随着经济总量的快速递进必然导致全省用水需求的不断增长。城乡居民饮用水对水质和水量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每年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生产用水需求应予以保证;虽然单位产品用水量在下降,但工业规模扩大仍将推动水资源需求的增长;同时城市公共用水和服务业用水需求量也将激增。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将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而愈显突出。 根据《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分析成果,采用强化节水方案,现状工况条件下,全省2010年、2020年水资源供需缺口分别为53.5亿立方米和66.0亿立方米。浙东萧绍宁舟区、浙北杭嘉湖区、温台沿海的乐清、玉环、温岭和钱塘江中游的义乌、永康等地水资源较为紧缺。要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必须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水资源开发潜力有限,开发难度越来越大。考虑过境水资源量,扣除因地形条件和洪水等不可利用因素的资源流失,在维护湖泊、河网等正常功能的前提下,我省可开发的水资源量约360亿立方米,近年来实际利用水资源量210亿立方米。我省杭嘉湖平原地区和部分沿海、海岛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必须依靠节水才能根本上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其余地区虽然水资源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但留待开发利用的难度较大,成本较高。此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建供水工程涉及的移民、环境保护等问题也越来越复杂,供水工程建设的成本和难度越来越大。 水生态和水环境形势严峻。我省虽然在水环境治理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全省水污染还未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水污染正从支流向干流、从下游向中上游延伸,从城市向农村蔓延,从地表向地下渗透,从区域向流域扩展。部分流域特别是平原河网和城市内河污染问题比较突出,许多河段的入河污染物远远超过水体的纳污能力,水质呈逐年下降趋势,加剧了水资源的紧张状况,并对许多供水水源地造成威胁。由于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的污染,不少平原地区过度开采地下水,已造成区域性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资源衰竭和地面沉降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加上河道淤积严重,导致河网水体的流动性和自净能力减弱,加剧了水体的污染。 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率低。我省目前的节水水平与水资源的紧张状况不相适应。万元GDP用水量为156立方米,远高于国际先进水平的80—120立方米。农业用水占我省用水量的一半左右,但农灌渠道仍有相当一部分是防渗能力差的土渠,微、喷灌、薄露灌溉等先进灌溉方式在我省的应用仍不广泛。虽然部分行业的单位产品用水量处于全国先进水平,但全省工业用水总体水平较低,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为92立方米,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与先进国家的35立方米相比尚有很大差距;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相差甚远。全省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约为18%,与发达国家相差约10个百分点。总体而言,我省在水资源利用上尚显粗放。 节水意识亟待加强,水资源利用尚显粗放。近几年,我省用水管理的思路向节约用水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转变,并提出了生态省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等目标要求,但还有许多部门、单位认识不到位。有些地方政府已深切感觉到水资源紧缺的危机和压力,但仍首先考虑如何开辟水源,并未对节水减排工作引起足够重视。由于对节水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造成浪费水的现象仍较为普遍,水资源粗放利用的现象十分严重,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压力巨大。 节水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管理工作力量薄弱。虽然“三定”方案已明确规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全社会节约用水工作,但目前大部分地区没有专门的全社会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节水工作力量薄弱。随着水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推进,相关的技术性规章、规范、标准等仍显薄弱,制度框架亟待充实完善。节水的扶持政策、标准体系、监督队伍建设、资金筹措等方面的职责尚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 资金投入不足,节水设施建设力度不够。目前,各地城市节水专项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偏低,受到资金投入的制约,我省节水设施建设滞后。“十五”期间,尽管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步伐不断加快,但仍难以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部分城市、农村自来水管网长期老化失修、漏水严重,得不到及时改造;部分工业企业内部的生产用水管理基础薄弱,对水平衡测试工作认识不足,忽视节水设施改造;灌溉渠道的水利用系数不高,计量装置不配套,粗放型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 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激励机制不完善。我省的水资源费和水价仍偏低,使这一重要的经济杠杆起不到推动节约用水的作用。虽然2004年我省调整了水资源费标准,但相比其他省区我省水资源费仍偏低。水利工程原水水价低于成本,全省平均水工程供水水价仅是成本的一半,且实际收取率不高,低水费的现象长期以来未得到有效扭转,喝“大锅水”、“福利水”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农业灌溉水费长期偏低,为减轻农民负担,部分地区免收农业水费或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形成了“政府供水、农民种田”的局面,水未被当作商品,造成农业用水管理的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另据统计,我省居民用自来水平均水价也远低于北京、天津、重庆、深圳等城市。现行价格水平未能充分反映水资源稀缺性的中长期趋势,是造成用户节水意识淡薄,用水浪费的原因之一,间接造成地下水被大量开采使用,并使中水回用、污水资源化等节水措施难以得到推广。 促进节约用水的法规体系不完善。目前,我省还没有全社会节水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对节水工作提出了要求,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供水、节水违法违章行为、用水浪费行为的监督和处罚不够;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节约用水措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等节水制度尚未得到全面实行;废污水排放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二、建设目标与区域布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战略目标,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优化配置为手段,以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为重点,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和工程等措施,创建节水防污型社会。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正确处理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关系,优先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用水,以不影响人们生活质量为前提,合理保留生态水,彻底改变对水资源掠夺性的开发和浪费,通过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满足经济社会用水增长。 2、坚持制度创新,促进自觉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来规范水资源供需关系变化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关系的变化,形成以利益为主导的节水机制,使节水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完善节水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3、坚持政府主导,促进公众参与。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加强建设节水型社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资金支持;同时要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水资源管理,使建设节水型社会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4、坚持统筹协调,促进优化配置。统筹考虑供水、用水、排水与治污,统筹考虑城乡用水、产业用水,把节水与水资源优化配置、与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全过程与全面节水。根据不同区域水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现状,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突出纳污总量控制、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重点加强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区等载体建设。 5、坚持科技进步,促进高效用水。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开发推广节水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把先进节水技术与常规节水技术相结合,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以水资源的科学规划、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为基础,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着力进行制度建设,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调节为主的多层次水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节水机制,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优良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十一五”期间,要健全适合我省经济发展的、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机制和体制。建立有利于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以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为手段,引导地区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以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城市建设和节水型社区建设为抓手,用水结构实现农业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水微增长,生活用水适度增长;以水功能区管理为载体,以节水防污为重点,减少点源和面源污染物排放,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建立节水宣传和教育体系,通过公众参与,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节约用水的社会行为规范,初步建立起我省节水型社会的雏形。 在此基础上,远期将全面推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和节水水平,使各行业节水取得突破性进展,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节水水平。 ——全省万元GDP用水量降到130立方米以下; ——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占到有效灌溉面积的70%,达到1500万亩以上,基本完成现有重点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骨干排灌泵站改造; ——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亩均灌溉用水量从现状的445立方米降为420立方米; ——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比2005年下降30%,平均在64.5立方米以下;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规模以上)达到70%; ——城镇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控制在15%以下,节水器具推广率达到70%以上;保持城市生活及公共用水适度增长; ——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 ——城市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以上,海水淡化能力达到30万吨/天。 “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指标见专栏1。 专栏1 浙江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 节 水 指 标 | 单 位 | 2005年 | 2010年 | 属 性 | 1 | 万元GDP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156 | <130 | 预期性 | 2 | 人均用水量 | 立方米/年 | 428 | <420 | 预期性 | 3 | 灌溉水利用系数 | | 0.52 | 0.56 | 预期性 | 4 | 亩均灌溉用水量 | 立方米/亩 | 445 | <420 | 预期性 | 5 | 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92 | <64.5 | 约束性 | 6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规模以上) | % | 53 | 70 | 预期性 | 7 | 人均生活用水量 | 升/人·天 | 231 | 180 | 预期性 | 8 | 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 | % | 18 | <15 | 预期性 | 9 |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54.4 | 75 | 约束性 | 10 | 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 | % | 55.8 | 70 | 预期性 | 11 | 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率 | % | 0.84 | 10 | 预期性 | 12 | 海水淡化能力 | 万吨/天 | 1.2 | 30 | 预期性 |
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条件及承载能力差异较大,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侧重点也有所区别。总体而言,东南沿海平原、海岛等水资源紧缺和生态脆弱的地区,要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实行严格的用水总量控制,以水资源定发展;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控制新上高用水和高污染项目;推广先进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西南山区水资源总量相对丰富,要从重视开源向重视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转变,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控制单位产品和服务的取水量,严格控制废污水排放。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区域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特点,因地制宜地确定以下不同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方向和重点。 ——环太湖、环杭州湾区域,主要涉及钱塘江河口区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等市,水资源相对贫乏,水污染引起的水质型缺水问题突出,部分地区已危及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总体布局应节水与减排并重,要注重通过节水减污;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控制单位产品取水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产业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进一步加强水污染的防治,实行严格的排污控制,建立和完善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提高工业废水处理标准,实现工业废水全面达标排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开展农业面源的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推广生态养殖,鼓励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减少农业、农村对水资源的污染。 ——沿海区域,主要涉及东南沿海的温州、台州、宁波、舟山等市,部分地区尤其是沿海和海岛区缺水严重,沿海平原水污染问题突出。要加快健全用水管理制度,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深化水价改革,完善水价制度,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积极促进产业升级,限制高污染、低产出产业的发展;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对河流湖泊排污的管制,实现工业废水全面处理和达标排放,尽快改善重点流域和城市的水环境质量;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逐步改善水环境;在水库灌区推广喷、微灌等节水技术,将从农业节约的水向城镇配置;要积极开发利用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的准入;境内的大型火、核电项目应布置在沿海和主要江河入海河段,以减少流域内淡水资源的消耗,并尽量利用海水冷却和海水淡化。 ——金衢丽区域,主要涉及西南山区的金华、衢州、丽水和杭州市的西南部,大部分属江河上游区,水资源相对丰富,但留待开发的成本较大,同时部分地区水污染严重,也存在水质型缺水问题。要加强对水资源保护,合理进行工农业生产布局;工业方面,要严格限制高污染产业发展,开展清洁生产,重点对区域内的高用水行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以小型农村水利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进行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对水源条件较好的丘陵区和河谷平原,推广以渠道防渗为主的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田间节水工程措施;缺水地区加强人造集雨蓄水工程建设,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和湿润灌溉等控制灌溉技术,发展节水型农业。 继续推进“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重点实施大中型灌区渠道防渗工程和管道化灌溉工程,加快骨干渠道及相应渠系建筑物、骨干排灌泵站配套改造和田间灌溉配套工程建设,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加强渠首工程的配套、维修及渠系建筑物的配套工作,根据实际采用各类渠道防渗技术,更新改造渠系建筑物,减少渗、漏水损失。进行中小型泵站改造、提高泵站效率,加强灌排渠系建筑物与田间建筑物的配套改造。发展管道输水技术,组织创建“节水型灌区”。 推行农业节水高新技术。因地制宜推广不同的节水灌溉模式。杭嘉湖、萧绍宁、温黄等经济较发达沿海地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灌溉暗渠,明排衬砌,水稻采用浅湿、湿润灌溉等方法,建立现代化农业示范区。沙土地区,坚持以推广防渗渠道为主,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管灌,对特种经济作物种植区和城郊蔬菜基地,全面推广喷、微灌工程。加快节水灌溉设备的开发研制和技术进步,加快节水灌溉先进科技成果的集成、转化和应用,建立节水灌溉设备研制、开发和生产体系,并加强节水灌溉设备的质量技术监督。 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优化种植业结构。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与生态建设相协调,合理安排作物种植结构和发展灌溉规模,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水资源短缺地区要严格限制和压缩高用水、低产出作物种植面积,优先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如瓜果蔬菜、茶叶等;积极培育和推广耐旱的优质高效作物品种,发展雨热同期作物。生态、灌溉水质条件较好的地区,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安排商品粮、棉、油菜等基地建设,合理调整农、林、牧、渔业用水结构,发展节水型农业。 积极推行农业灌溉计量工程,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结合国家和地方各类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和现代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推进灌溉计量的进程,开发和应用量水技术和设备。到2010年,初步构筑我省灌溉量水工程体系,重点大中型灌区支渠以上实现计量供水,小型灌区实现渠首计量供水,有条件的灌区要全部安装计量设施。以灌区、干支渠、电灌站为单位,组建农民灌溉用水协会。
专栏2 农业节水重点任务 1 | 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 | 渠道衬砌5686公里,配套建筑物5483处,改造泵站77座 | 年节水6.7亿立方米,新增灌面52万亩,改善灌面660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2亿公斤 | 2 | 全省小型农田水利节水建设项目 | 渠道维护30772公里,配套建筑物24169处 | 年节水4亿立方米,新增灌面71万亩,改善灌面499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8亿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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