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领域廉政建设
——杨月美组长在构建水利工程廉政保障体系理论研讨会上讲话
(2007年11月1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精神,交流研讨我省构建水利工程廉政保障体系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工作,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会议共收到论文22篇,经评选,共评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6篇,优秀奖12篇,有7篇论文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各市水利局汇报了今年以来工作和明年工作思路,大家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既进行了理论研讨,又总结交流了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下面,我就在新形势下如何构建水利工程廉政保障体系和今年以来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省水利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取得的成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始终把水利放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地位。“十五”以来,全省水利总投资达到760多亿元,是我省水利建设投入最多、发展最快的时期。通过开展“防洪安全”、“水资源供给安全”和“水环境安全”三大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水利基础保障。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我省水利系统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立水利工程廉政保障体系,有效地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发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针对水利行政审批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审批环节多、自由裁量权大、监管不力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水利行政审批事项,做好有关交叉审批环节的合并、疏理,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办法,制定了《浙江省水利厅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关于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编制了《浙江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浙江省水利厅实施行政许可通用文书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成立厅审批中心,统一受理水利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政务公开,水利厅审批中心将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办结等事项都在水利网的行政审批专栏里进行公示,使审批的各个流程公开化、透明化,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监督。
(二)加强对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管。一是完善水利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健全水利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制度,完善决策程序,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必须经科学论证,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出现重大决策失误。二是健全水利资金计划安排制度。修订完善关于安排水利专项资金的规定,规范资金安排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水利资金管理制度。依据会计法和财经法规,制定、修订省级水利骨干工程、滩涂围垦、堤防和海塘维护、农田水利与水土保持、万里清水河道、千万农民饮用水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水利资金使用。四是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凡属水利行政事业性的收费,须经财政物价部门许可后才能实施。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的各项规定,依法规范地管理使用资金。
(三)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针对当前水利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招投标、施工分包、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定额管理、工程变更、项目代建、工程验收评审等方面的研究,健全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体制改革,加大行业廉政监管力度。在规范水利建筑市场方面,近两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水利建设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办法》、《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导则》、《浙江省水利工程费用定额、概算编制规定》等10多项管理制度,强化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在规范招投标方面,制定出台了水利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监理、重要设备采购招投标实施细则、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合同示范文本、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建设市场信息公示办法等制度,约束建设各方的行为,努力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对水利建设市场严重违规行为在浙江水利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作出水利建设市场准入限制。近几年,水利厅先后对违反强制性条文、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招投标活动中不规范行为、发生安全事故等50多家工程承建单位在全省通报,并给予相应处罚。建立省外进浙企业安全生产备案制度,防止挂靠、分包行为发生。
(四)强化对水利工程的执法监察。为确保工程资金安全、质量安全和干部安全,驻厅纪检组把加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廉政监察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重点加强了四个方面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招投标法》等重要水利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加强对国债资金、重点水利工程专项资金、防汛抗旱经费、移民资金等各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水利工程项目执行基本建设“四制”、强制性条文落实情况;四是加强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监督检查。“十五”以来,由水利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有关业务部门配合,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全省共组织检查组250多个,检查水利专项资金70多亿元。水利工程执法监察,成为我省“十五”水利工作的一大亮点,有力地促进了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五)建立水利工程廉政监督机制。一是落实工程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廉洁从政承诺书等多种形式,明确建设单位廉政责任。对施工和监理单位,在签订建设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缴纳一定数额的廉政保证金。二是积极推行项目代建、会计委派、派驻纪检人员等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三是建立职务犯罪预防机制。与当地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共同配合,不定期开展相关活动,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机制的完善,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中的腐败。四是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政协、检察院、审计机关和新闻单位的有关人员作为廉政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构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保障体系的主要任务
我省构建水利工程廉政保障体系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仍不时有发生。我们要针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有效的教育的路子和载体,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监督力度与查处力度,着力消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一)强化廉政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在先”的指导思想,经常性地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教育环节上把好三个性:一要强化教育对象和内容的针对性。对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重点开展党性、法制观念、职业道德和诚信等方面的教育。二要强化教育形式的多样性。要不断探索实施个性化专题教育的途径和方法,重视对干部职工的心理分析和人性化教育,适时把握干部职工的思想脉搏,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激励,帮助和鼓励每个干部职工通过正当的途径充分实现其自身价值。三要强化教育结果的有效性。要坚持以正面教育、引导为主,大力宣传勤政廉政、干净干事的先进典型。同时要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通过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教育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建设各方行为。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取消区域和行业保护,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要继续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施工发包分包、工程变更设计、工程合同管理、工程计量支付、征地补偿费用等管理制度,依法规范项目法人的权力运行,约束建设各方的行为。要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水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库,严格规范市场参建主体行为。要建立严格的水利建筑市场准入和清退制度,对违反水利建设市场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通报,并作为水利建设市场准入的依据。
(三)加强监督力度,保障制度落实。在工程建设领域,要通过对权力的分解、程序的规范,实行环环相扣的制约机制,来确保制度的刚性。在工程的设计变更方面,实行业主、设计、监理会审制度,由业主审批,对重大、疑难的工程变更,要经过专家论证,并经原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批准。在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方面,实行重点工程派驻财务总监制度,从财务上堵死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腐败的漏洞。推行水利工程全程动态跟踪审计制,对水利建设各个环节进行审计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在对监理队伍的管理方面,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认真执行有关施工监理规定。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奖惩措施。在材料的采购方面,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材料供应商或包销材料,一经发现,主管部门应予以严肃查处。
(四)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的发案规律告诉我们,腐败问题主要出在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物资采供、工程款拨付、设计变更等环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抓住这些重点环节,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深入开展水利执法监察,重点加强对项目审批、资金管理、招标投标、项目“四制”、安全责任制、廉政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派驻制,对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可向工程建设现场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组,以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以严厉惩治推动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
(五)构建廉政责任网络,健全廉政监督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工程”,是抓好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持由项目主管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廉政责任状,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的制度,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使各参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担负起工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双重责任。各参建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程建设目标管理,与其他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既齐抓共管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完成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
(一) 今年以来工作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全省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次全会以及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呈现出许多新的亮点。
1、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力度,反腐倡廉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水利系统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把反腐倡廉与其他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年初,水利厅党组下发了《2007年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为42 项,逐项落实到厅党组成员和有关职能处室,实行“一岗双责”。厅直属各单位及杭州、嘉兴、台州、舟山、温州、衢州等市水利局认真进行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水利系统各单位还通过上下级签订责任书的形式,细化具体项目,量化考核标准,进行评比打分,与年度工作考核挂钩,使基层党组织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反腐败整体合力。
2、加快构建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反腐倡廉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以科学、规范、严密、有效为目标,不断完善和落实具有浙江水利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级水利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惩防体系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保证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水利厅召开了全省水利系统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川亲自部署我省水利系统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厅党组年初制定2007年工作计划,将构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厅机关各处室。省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筹)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各单位结合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治理商业贿赂等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水利厅围绕干部队伍建设、行政审批、水利建设管理、投资财务管理,今年新制订或修订了10多项制度,初步形成了廉政综合制度体系。厅直属单位和各市水利局都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惩防体系的构建工作。如省钱管局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河道采砂管理,健全完善制度,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快“科技促建”步伐,注重把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科技手段引入到惩防体系的构建之中,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控,提高构建工作的科技含量。各级水利部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对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省水利系统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得到省纪委、水利部纪检组充分肯定。今年8月底,驻水利部纪检组在温州召开全国水利系统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汇报会,驻厅纪检组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3、加强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各单位结合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大力开展正面示范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村支书郑九万》等电教片,参加省纪委组织的全国纪检系统“忠诚卫士英模报告团”巡回报告会,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驻厅纪检组组织力量对近些年来我省水利系统查处的13名县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编印了《浙江省水利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分发给全省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各单位积极整合教育资源,采取各种教育载体,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如金华市水利局围绕领导干部“一个都不倒,一个都不少”目标,以“端正作风、规范执法、奉献水利”为主题,重点组织“七个一”活动,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作风。衢州市水利局积极开展特色水利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乌引杯”“树水利新形象,创水利新业绩”演讲比赛,引导干部职工发扬“献身、负责、求实”水利行业精神。宁波市水利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邀请有关领导作廉政讲座,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通过学习教育,构筑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4、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按照省纪委的部署,水利系统开展了对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三谈一述”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驻厅纪检组组长同厅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各单位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如衢州市水利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意见》,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预防职务犯罪发生。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水利部门组织开展了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专项清理,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水利实际,及时提出清理方案,进行具体部署。如水利厅经过调查摸底,共有评比达标表彰事项13项,因为是行业内部评比考核,全部予以保留。认真开展对各种考核奖励性补贴的专项清理,规范公务员奖励考核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传达,对照规定进行检查,做好清理纠正工作。
5、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治本抓源工作进一步拓展。各级水利部门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水行政许可和非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审批中心建设,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行为。如水利厅制定《关于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在“浙江水利”网上开设了行政审批专栏, 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办事程序与流程,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各地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加强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资金统一管理,杜绝财务违纪行为发生。加强对水利资金的监管,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水利资金使用。各级水利部门认真开展对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坚决纠正和查处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各单位针对本单位易诱发不廉行为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如省水利科技推广中心新修订制度10多项,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政务公开、政府采购、会计委派等源头治本措施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如水利厅制定水利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舟山市水利围垦局对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在局域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行政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四条禁令”和水利行业“六个不准”规定,加强效能监察工作。针对厅机关会议多、文件多、各种费用开支大等问题,修订完善会议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并严格控制会议时间、规模、规格,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完善投诉工作机制,健全投诉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的作用。大力开展水利执法监察。年初驻厅纪检组印发了《关于2007年水利执法监察工作安排意见》,对全省水利执法监察工作进行部署。衢州、舟山、台州、湖州、金华、绍兴、温州等市水利局由纪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本地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促进了水利资金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参与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力争最大程度地保证整个招投标过程公开、公正、公平。如省水电专科学校纪委加强对基建工程、图书教材、设备采购招投标的监督,省水电勘测设计院纪委对业务档案用房建设实行监督,省水电工程局纪委加强对局综合楼辅助用房建设过程的监督,省水利经管中心严把水利博物馆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关,都有效地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驻厅监察专员办公室加强对厅属基建项目、设备采购、课题研究招投标及科技进步奖评选、项目经理资格考试等监督,防止可能产生的违纪行为。
7、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执纪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做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检查评估。水利厅下发《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实施意见》,发放《水利厅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统计表》,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对照“检查评估内容”和“检查评估细则”,进行总结自评和检查,对尚未达到要求的事项,进行补课,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今年,省纪委、水利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检查组分别来我厅检查,充分肯定了我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做好调查、核实、处理和答复工作。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充分发挥保护职能,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一些与事实不符的及时予以澄清。深入进行案例剖析,深化警示教育,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下一阶段我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2007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着重在重推进、促深入、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首先,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重要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回顾了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工作和取得的巨大成就,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对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战略部署,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重要文献,是指导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全省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围绕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提出的“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目标,促进我省水利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其次,要认真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程,对学习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研读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学习十七大批准的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全面准确领会十七大精神。学习十七大精神,要紧紧围绕主题,准确把握大会精神。要深刻领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重大意义;要深刻领会新时期近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和精神实质;要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部署;要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要求。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水利行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
2、深化惩防体系构建工作。我们要在前一阶段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深入建设具有水利特色的惩防体系。结合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治理商业贿赂等活动,不断丰富、拓展、深化体系构建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要组织对惩防体系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中央纪委正在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是中纪委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调研,提供今后五年体系构建工作思路。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要强化教育在治本抓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继续做好清理纠正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定》落到实处。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认真落实“三谈一述”制度,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
4、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年初,各单位已按责任制的要求,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年底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责任追究,抓好工作落实。
5、要及早谋划明年的工作思路。今年时间已过去大半,各单位要按照全省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部署,对照年初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对今年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对策和方法切实加以解决。同时,还要未雨绸缪,精心谋划明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争取每年工作有新的举措,新的突破,新的进步。
同志们,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为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