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12月13日讯}依据《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我省水闸注册登记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2005年8月,我厅印发《关于转发水利部〈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办管[2005]1号),对我省水闸注册登记工作进行具体布置。 2005年8月25日,又再次下发《关于抓紧做好水闸注册登记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水办管[2005]2号),要求抓紧做好组织和准备工作。上述文件明确,水闸注册登记实行分级负责制,省负责受理大型水闸注册登记,市负责受理中型水闸注册登记,县(市、区)负责小型水闸注册登记。同时我厅负责大、中型水闸注册登记资料的汇总、数据储存;各市负责小型水闸注册登记资料的汇总和数据储存,我厅作全面汇总后上报水利部。目前,全省大中型水闸注册登记工作已有较好基础,小型水闸注册登记资料的申报工作则进展较为缓慢。 【延伸阅读】:12月3-4日,全国《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宣贯班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来自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的近百名水闸管理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我省前往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共有15人(含宁波市1人)。 本次宣贯班由水利部组织,水利部水利建设管理总站承办,主要内容包括《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宣贯和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软件操作培训两部分,重点对水闸注册登记的工作范围和注册程序作了详细说明。水利部建设管理司河道处匡少涛处长在开学仪式上作了讲话,对开展全国水闸注册登记工作的背景、意义、任务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作了介绍。 据介绍,开展全国水闸注册登记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全面掌握水闸工程运行管理的基本情况,加强水闸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并为启动全国水闸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奠定坚实基础,水利部将在此基础上着手编制全国水闸除险加固规划,开展相关政策调研和前期工作。 全国水闸注册登记工作将在2008年度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进行强调部署。总体要求是,2008年3月底前,完成大型水闸注册登记工作,2008年6月底前,完成中型水闸注册登记工作,2008年12月底前力争完成其他水闸注册登记工作。 来源:省河道管理总站 责编:shy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