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技推[2007]49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扩大先进实用水利科技成果的宣传,推动其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指导水利行业积极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切实提高水利行业科技水平,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根据《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暂行)》,我中心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的评审工作,共有59项技术(产品)列入,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发布。 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努力营造良好的科技推广转化环境,认真组织好水利先进实用技术的实施与推广,为水利现代化建设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 附件:2007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