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2008年中共浙江省水利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订完善党委(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2008年中共浙江省水利厅党组中心组 理论学习的意见 200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我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第一年,是新一届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组学习,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2008年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努力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以党组中心组为龙头、处级干部为重点、从战略高度加强青年干部教育、机关党组织抓落实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水利任务,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在水利工作中的深入实施,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学习重点 1、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奋斗。 2、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赵洪祝同志在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和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把握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3、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政协会议和省人大、政协会议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明确今年水利发展目标,落实好各项水利工作任务,推动全省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好新一届政府开局工作。 4、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 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抓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千库保安工程、河道整治建设、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等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水利保障。 5、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稳中求进、好字优先、以人为本的要求,围绕推进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促进改善民生和社会和谐等重大课题,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切实把中央的决策和省委的部署落到实处。 6、开展改革开放30周年再教育,深刻认识改革开放的伟大意义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充分认识30年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7、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工作会议、省经济工作会议文件,深刻认识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肩负的重要职责,分析水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讨论研究加快水利发展的新举措,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做好明年水利工作。 8、努力学习当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法律和历史等方面的知识,用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完善自己,特别要重视学习中华民族的历史,努力汲取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丰富营养,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具体安排见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表。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我厅工作实际,作适当调整。 三、学习要求 要将大兴学习之风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一)落实学习制度。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通知》(中宣发〔2000〕10号)要求,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学习档案,严格学习预告、考勤、通报、交流和考核等制度,将理论学习落到实处。厅直属机关党委要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二)坚持个人自学。每位中心组成员有一本专门的理论学习笔记本,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自学计划,在集中学习前按照学习内容先行自学,做好读书笔记和发言准备。每年有重点地自学一本(一套)政治理论书籍,在集中学习时作一次中心发言,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优秀论文将推荐参加省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优秀理论文章征集和评选活动。中心组组长对每位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三)开展集中学习。每次学习围绕一个主题,认真进行学习研讨。集中学习做到学习前有预先通知,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办法,确定发言重点。学习中有中心发言和学习记录,学习后有情况通报。切实保证学习时间。一般每两个月集中学习一次,年度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6次12天,每次集中学习的出席率和各成员的年出席率均应不低于80%。有特殊情况未能到课的,事先向中心组组长请假,事后通过自学补课。 (四)丰富学习形式。在学习原文和开展讨论的基础上,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调研活动,生动活泼地组织学习。结合学习专题以及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举办理论辅导讲座,深化对理论问题的认识。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联系实际进行理性思考,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学以致用的能力。 (五)讲求学习实效。发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理论学习的带动作用。厅党组成员要指导联系单位的党委(总支)中心组学习,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将中心组学习情况在处室学习时进行通报,做好理论宣讲和学习辅导工作。要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坚持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形成有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并应用转化到实际工作中,为重大决策服务,促进水利创业创新。 附: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表 厅党组中心组成员自学重点篇目 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