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中心: 为加强水利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进一步增强水利科技创新能力,更好地为全省水利发展服务,根据《浙江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2008年、2009年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重点 1、申报项目范围:围绕全省水利中心工作和水利发展所开展的水利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的开发、引进、推广、试验以及地方标准编制等项目。 2、申报项目重点:根据全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围绕防汛防台抗旱、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建设、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和千库保安工程建设、农村水电和电气化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及滩涂开发和河口治理等开展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成果转化与推广以及水利地方标准编制。 二、申报类别 科技计划项目按经费渠道分审批和审核两类,审批类水利科技项目主要是指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总站和厅直属单位直接向厅申请立项,并列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的水利科技项目;审核类水利科技项目主要是指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总站和厅直属单位直接向厅申请立项,但不列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的水利科技项目,以及地方水利部门和省内其他水利企事业单位向厅申请立项的水利科技项目。科技计划项目按重要程度分重大、重点和一般三类。 三、申报要求 1、各类计划项目的申报均应由第一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水利厅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为鼓励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厅机关业务处室、中心、总站与厅属科研、设计、学校等合作申报的科技项目将予以优先立项。 2、2008年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厅属各单位已申报2008年省级部门预算的科技项目应一并上报。 3、2009年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 四、报送材料 1、浙江省水利厅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申报审批类重大、重点水利科技项目的,需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两份),编写要求见附件2; 3、2008年、2009年浙江省水利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各一份),见附件3; 4、上述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厅属各单位将申报项目排序、汇总后报厅科技处,地级市水利局应将本地区所报项目汇总后报厅科技处。 各申报单位可登陆浙江水利网www.zjwater.com科技外事栏目下载有关文件、表格等资料。 联系人:厅科技处,沈晓红;联系电话:0571-87826556; 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电子邮箱:shenxh@zjwater.gov.cn。 附件: 1、浙江省水利厅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2、浙江省水利厅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要求 3、2008年、2009年浙江省水利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科技 工作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