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七堤岛西段标准堤工程资格预审2008-03-07200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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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七堤岛西段标准堤工程资格预审

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西段标准堤工程(施工标)
资格预审入围条件:
1符合性检查:a、投标申请书的完整性。完整性是指投标申请书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详细,资料齐全;b、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和授权代理人授权书的有效性;c、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标准;d、信誉与财务状况良好。
2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a、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齐全;b、投标申请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c、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d、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e、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需具有自19991月以来具有已完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单个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软基上受潮汐影响的堤防工程);f、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应持有执业证书;g、类似工程经验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施工合同、完工证明材料<已验收的请提供验收报告,未验收的请提供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证明,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应足以证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业绩>);h、以上证书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3)核实:对投标申请书的主要内容进行核实,以验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通过符合性检查与强制性条件评审,并经核实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序号资格预审未通过单位未通过原因
1浙江凌云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业绩不满足要求
2乐清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业绩不满足要求
3浙江广川建设有限公司业绩不满足要求
4上海青浦水利建筑有限公司递交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书时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毕业证书未提供原件核对。
5济南市黄河工程局递交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书时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岗位证书未提供原件核对。
公示期310日至 312
投诉电话:
        厅招标办:0571-89939470
        厅建设处:0571-87826617
        厅监察室:0571-8781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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