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水人〔2008〕11号 厅属有关单位: 2007年,厅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安全产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水利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考核体系,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保持了我厅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考核办法》,经检查考核,省水文局、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校)、中国水利博物馆(省水利经济管理中心)、省钱塘江管理局、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省水利水电工程局、省围垦技术开发中心、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中心等厅属单位以及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等次评定为优秀,省水利河口研究院考核等次评定为良好。 根据《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考核等次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可适当给予奖励。 2008年,厅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厅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