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团员青年齐捐书,共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通知2008-05-05200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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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浙江省水利厅工作委员会文件

 

浙水团〔2008〕6号

 

关于开展“团员青年齐捐书,共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通知

 

厅直属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温州泰顺县峰文乡是我厅对口帮扶单位,峰文乡水利希望小学是在我厅支持下兴建的,全校现有学生总数80名,教师8人,是峰文乡目前仅有的一所学校。峰文乡峰文村是全乡人口最多的村,占全乡人口比例52%,是我厅农村指导员派驻村。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改善峰文乡水利希望小学办学条件,解决学校图书馆书籍和学生课外读物严重不足的问题,使峰文乡水利希望小学的学生不仅有学上,而且有书读,读好书,同时也进一步推进峰文乡峰文村“农家书屋”建设,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读书难、看报难”问题,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厅团工委决定开展“团员青年齐捐书,共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动员厅系统广大团员青年力量,推进峰文乡水利希望小学图书馆和峰文村“农家书屋”建设,支持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活动时间

2008年5月4日~2008年5月20日。

 

三、活动主题

团员青年齐捐书,共建和谐新农村。

 

四、有关要求

1、广泛发动,积极参与。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多捐书、捐好书。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捐书活动的开展过程,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书刊的征集、整理工作,尽可能选送适合小学生和农民朋友实际需要的书籍。所捐书籍请于2008年5月20日前送至厅团工委。

 

附件:“团员青年齐捐书、共建和谐新农村”活动倡议书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84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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