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2008-06-02200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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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浙水人[2008]27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义乌市水务局,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开展好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我省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浙江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转发中宣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安监管办2008〕91号)和水利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水安2008〕3号),现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提出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今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注重实效。要面向水利基层和生产一线,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特点和实际,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工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围绕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执法监管、排查治理隐患、弘扬安全文化、防范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活动,务求实效。

    二、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基础工作

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岗位和职工,从组织领导、管理措施、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检查督促等方面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切实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的同步协调发展

    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部署的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要组织开展好6月8日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以安全生产月主题和安全度汛宣传为重点,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演讲、安全展览、应急演练、安全咨询等多种活动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安全发展,倡导安全文化;二是要组织好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结合“水利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水利生产建设一线,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送到水利基层单位,帮助查找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认真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要按照《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水安2008〕2号)要求,发动职工积极参加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深入学习《水利安全生产知识问答》和相关安全生产知识,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集体参赛答题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厅属两校要认真组织好“我把安全带回家”校园主题活动。

    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各单位结合防汛工作,按照我厅2008年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浙水人 〔2008〕9号)和《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水人 〔2008〕23号)要求,以供水水源安全、安全度汛、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文测验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进行督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狠抓病险水库安全管理,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和河道违法采砂整治,落实江河堤防和涵闸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在建工程安全监管,加强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水利旅游等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工作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开展安全文化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和规范基层水利单位安全文化建设,通报批评忽视安全、管理混乱、事故多发的单位,使安全生产月活动起到以月促年的作用,为实现今年水利安全生产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请各单位于2008年7月5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71-87826525;电子邮箱:okslt@zjwater.gov.cn)。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水利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85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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