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观摩钱塘江流域(兰溪)防洪演练的通知2008-06-092008-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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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观摩钱塘江流域(兰溪)防洪演练的通知

     

 

 

发往单位: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市、县防指     签发:

发报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发电单位编号 (2008)30

机 发 总                                         2008年6月6   时发出

 

关于观摩钱塘江流域(兰溪)防洪演练的通知

 

为做好流域性大洪水防御的准备工作,根据省领导的指示,610,在兰溪市开展钱塘江流域(兰溪)防洪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20086101517时。

报到时间和地点:61014:30时前,兰溪市马公嘴(12时开始,杭金衢高速公路兰溪出口接待引导)。

二、参加观摩单位和人员:

(一)省防指领导;

(二)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教育厅、建设厅、交通厅、卫生厅、水利厅、气象局、电力公司、通信管理等防指成员及联络员;

(三)杭州、金华、衢州、绍兴等市防指指挥、水利(务)局长、防办专职主任;

(四)义乌、永康、东阳、磐安、浦江、武义、婺城、金东、开化、常山、江山、柯城、衢江、龙游、建德、桐庐、富阳、诸暨、萧山等县(市、区)防指指挥、水利(务)局长;

(五)乌溪江电厂、新安江电厂、富春江电厂负责人各1人。

三、请各参加单位于68日上午10时前将参加观摩人员名单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传真:0571-87886188)。

 

联系人:吕振平,电话:0571-87826592  13958108560

          胡尧文,电话:0571-87886152  1385811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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