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 真 电 报
发往单位:各市防指、省防指成员单位 签发:
发报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发电单位编号 (2008)37号
机 发 总 号 2008年6月10日23时发出
关于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受强降雨影响,东苕溪流域干流水位普遍上涨,主要控制站水位已达到警戒水位以上。按照《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办决定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可能受强降雨影响的地区要按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切实做好流域洪水防御工作。
抄送:国家防办、水利部太湖局,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省委、省政府信息
处,有关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