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御超强台风演练的通知2008-06-13200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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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御超强台风演练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

 

 

浙防汛〔200849

 

 

关于开展防御超强台风演练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今年特大自然灾害频频发生。年初,我国南方地区发生了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5月初“纳尔吉斯” 风暴(超强台风)袭击缅甸,造成7万余人死亡,5万余人失踪;512四川汶川发生8级大地震,已造成近7万人死亡,数十万人受伤。这都给我省的防灾减灾工作敲响了警钟。为切实做好防御超强台风的准备工作,提高实战能力,根据省领导的指示,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防御超强台风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防御台风的参数设计

根据历史上影响我省台风情况,模拟超强台风要素如下:

(一)名称。今年第8号台风(海燕)。

(二)气压与风力。模拟195612号超强台风和2006年“桑美”超强台风,登陆时中心气压92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速65/秒(17级以上)。

(三)降雨强度。降雨强度模拟2004年“云娜”强台风和195612号超强台风,台风登陆后与北方冷空气相遇,形成雁荡山区、括苍山区、四明山区和天目山区等4个暴雨中心。具体为当地历史最大降雨强度,台州、温州、宁波、丽水、绍兴、杭州等市过程面雨量超过300毫米,暴雨中心达1000毫米

(四)风暴潮。假设登陆时间为凌晨早高潮,正值天文大潮期,出现狂风、暴雨、天文大潮“三碰头”,沿海出现超历史特高潮位。

(五)影响路径。超强台风登陆前,路径变化莫测,最终沿海地区按照超强台风中心在当地登陆;内陆地区按照超强台风中心经过当地。

二、演练组织与要求

(一)以市、县(市、区)为单位组织演练,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村干部参加演练,并在710日前完成演练工作。

(二)各市、县(市、区)必须按照以上台风设计参数制订防御方案,并于6月底前经市防指审核后上报省防指。

(三)演练方案的主要内容。根据台风影响时间和“防、避、抢、救” 的不同阶段,开展防御超强台风演练。演练侧重于组织指挥,突出应对超强台风的一些超常规措施。演练方案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沿海地区。针对超强台风登陆和风、雨、潮“三碰头”的情况,主要包括:

1)分析遭遇超标准风暴潮时,哪些海塘可能会漫顶溃决,以及可能淹没区域,明确哪些人员需要转移、往哪里转移、转移的线路和组织实施者,绘制风险图。

2)分析避风港的容量和船只抗风等级,按照不同等级船只的抗风能力,明确避风船只上人员值守和上岸的标准,以及上岸安置场所、路线和组织实施者。

3)分析遭遇超强台风时,哪些房屋可能会倒塌,明确居住在哪些房屋的人员需要转移、往哪里转移、转移的路线和组织实施者。

4)分析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和高空设施抗风能力,掌握存在安全隐患的高空设施种类、数量和分布,明确消除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5)分析强降雨可能会造成出险的小流域、水库、堤防和淹没区域,明确小流域山洪与地质灾害预警责任人和水库、堤防巡查责任人。

6)分析可能会遭受洪(潮)淹没或进水的地下车库、商场等地下空间设施,提出保安措施,明确责任人。

7)主要流域防御超标准洪水的洪水调度方案。

8)抢险救援方案以及备用的电源、通讯等设施。

2、内陆山区。针对超强台风经过出现暴雨和大风情况,主要包括:

1)分析强降雨可能会引发的小流域山洪与地质灾害,明确小流域山洪与地质灾害预警责任人;明确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人员转移方案。

2)分析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防御标准,明确水库、堤防巡查保安责任人

3)分析主要流域可能出现的最高洪水位、最大洪峰流量和水库拦蓄能力,明确防御超标准洪水的洪水调度方案,特别是防御弃舍标准。

4)分析病险水利工程的数量和分布,明确保安措施和责任人。

5)分析可能被大风吹毁或被洪水冲毁的的电力、通讯、道路、房屋、村庄等,明确需要转移的人员、转移的路线、场所和组织实施者。

3、内陆平原。针对超强台风经过出现暴雨和大风情况,主要包括:

1)分析主要流域可能出现的最高洪水位、最大洪峰流量和水库拦蓄能力,明确防御超标准洪水的洪水调度方案,特别是防御弃舍标准。

2)分析城市和平原低洼地段的排涝能力,明确排涝方案和责任单位。

3)分析可能会遭受洪涝淹没或进水的地下车库、商场等地下空间设施,明确保安措施和责任人。

4)分析防洪堤、防洪闸标准,明确险工险段抢险责任单位和组织者。

5)分析高空设施防风能力,明确城市高空设施保安责任人。

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县(市、区)防指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这次防御超强台风演练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演练取得实效。省防指将对各市、县(市、区)演练方案和演练成果进行评比,对优秀的给予表彰。请各市、县(市、区)防指明确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于616日前报省防指。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防汛  防台  演练  通知

抄送:省防指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08年6月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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