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修编建议的通知2008-06-16200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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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

 

浙水办建〔2008〕7号

关于征求《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1998年)》修编建议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义乌市水务局,各有关单位,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造价员: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以下简称“98定额”)于1998年颁发执行。十年来,“98定额”在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我省水利事业的发展、水利经济和科技水平的提高、水利工程施工中新工艺新材料新机械的大量推广使用,“98定额”已不能完全适应我省水利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为此,我厅已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对 “98定额”进行全面修编。为配合国标《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贯彻执行,制订和完善我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适合我省水利工程实际情况的预算定额,现向各市水利局,各水利工程建设、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单位和我省各位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征求对修编“98定额”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98定额”使用中存在的不适合我省水利工程实际情况的问题、定额内容缺项和需要增加的定额子目、定额水平与实际造价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的子目、定额子目划分的主要参数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等。

2、目前我省水利工程中出现的施工新工艺、新材料、新机械等名称和内容。定额中材料与机械的规格与数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定额与《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和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配套方面问题。

4、概预算编制软件的开发和改进方面的要求。

5、有关水利工程定额和其他计价依据的问题。

请各有关单位和造价专业人员将实际工作中碰到的定额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在7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厅集中反映,并请注明单位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我厅将选择提供有价值意见和建议或能提供定额测算分析资料的单位或个人,邀请参与“98定额”的部分修编和咨询工作。

地   址:杭州梅花碑7号;

   编:310009;

   真:0571-87814914;

电子邮件:zjthr126@126.com

联 系 人:汤浩荣。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水利  建设  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8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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