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现状调查的通知2008-06-1920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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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

 

浙水办农〔2008〕2号

 

关于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

现状调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全面掌握我省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现状、制订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有关政策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现状调查工作,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成果。同时,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指导意见》(见附件二),供各地在开展长效管理工作时参考。现将有关调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县(市、区)域内所有已建农村饮用水工程(包括城市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乡镇级、联村、村级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情况。

二、调查成果:调查报告及附表1套。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调查成果汇总情况及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情况。

三、调查时间:6月中旬至7月20日。7月20前,各县(市、区)将调查报告及附表电子版报我厅并同时报市水利局。

联 系 人:董秋华,0571—87826529;

           颜成贵,0571—87826535;

电子邮箱:yancg@zjwater.gov.cn

 

附件:1、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现状调查表(表一、二、三)

2、《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指导意见》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农村饮水  调查  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8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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