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全面掌握我省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现状、制订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有关政策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现状调查工作,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成果。同时,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指导意见》(见附件二),供各地在开展长效管理工作时参考。现将有关调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县(市、区)域内所有已建农村饮用水工程(包括城市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乡镇级、联村、村级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情况。 二、调查成果:调查报告及附表1套。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调查成果汇总情况及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情况。 三、调查时间:6月中旬至7月20日。7月20前,各县(市、区)将调查报告及附表电子版报我厅并同时报市水利局。 联 系 人:董秋华,0571—87826529; 颜成贵,0571—87826535; 电子邮箱:yancg@zjwater.gov.cn。 附件:1、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现状调查表(表一、二、三) 2、《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指导意见》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农村饮水 调查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