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厅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纪检监察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监察工作者)的决定2008-07-02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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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委员会文件

 

浙水直党〔2008〕12号

 

关于表彰厅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纪检监察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监察工作者)的决定

 

 

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

 

两年多来,我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省委、省直机关党工委和厅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水利改革和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涌现出一批体现党的先进性,具有时代特点、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厅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为实现水利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奋发进取,再立新功,厅直属机关党委决定授予省水文局办公室党支部等11个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授予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纪委等2个纪检监察组织“先进纪检监察组织”荣誉称号;授予王亚红等21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授予楼玉宇等6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陈燕萍等3位同志“优秀纪检监察工作者”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水利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希望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坚定性和组织纪律性;学习他们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他们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忘我工作,争创一流业绩;学习他们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原则,清正廉洁,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推进防洪安全、水资源供给、水环境等三大保障体系,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厅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纪检监察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纪检监察工作者名单

 

                                                OO八年六月十七日

 

 

抄送:省直机关党工委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86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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