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出梅后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通知2008-07-04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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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出梅后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通知

    

     

 

 

发往单位:各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签发:

发报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发电单位编号 (2008)63

机 发 总                                            2008年7月4  发出

 

关于做好出梅后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通知

 

据省气象部门报告,74全省出梅。出梅后,我省将进入高温少雨和台风多发期。为做好出梅后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抓紧修复水毁工程

今年梅雨期我省出现了5次系统性降雨过程,暴雨过程频繁、范围广,梅雨量较常年偏多2成。苕溪和钱塘江流域出现中小洪水,部分山区小流域山洪暴发,一些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农房受损。受灾地区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抓紧修复水毁工程设施,做好灾民安置和房屋重建修缮工作,及时恢复灾区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

二、切实做好防台风工作

我省将进入台风多发期,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防御超强台风来做好准备。一要抓紧完成防御超强台风演练,不断完善防御台风特别是超强台风预案。二要对防台风工作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重点落实好监测预报、预警、避灾场所、人员安全转移方案、船只回港避风和水利工程保安等各项防台措施。三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台风动向,当台风袭击我省时,按照“防、避、抢、救”的要求,组织好防台抗灾工作。

三、加强局地性强降雨的防范工作

出梅后,强对流天气增多,局地性强降雨极易引发山洪与山体滑坡、泥石等地质灾害。各地要加强水库大坝、重要堤防、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巡查、监测,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防汛、水利、气象、海洋和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做好监测预报,掌握水雨情和工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及时处置。

四、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

出梅后,我省将进入高温少雨期,蒸发量大,用水需求大,一些地区供需矛盾将逐步暴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防旱抗旱工作。一要密切监视降雨、水库河网蓄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完善抗旱应急预案,做好水量供需平衡分析。一旦出现旱情,要按预案及时启动抗旱应急响应。二要加强水源统一调配与管理,在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前提下,保障重点部门和重要工业用水,兼顾农业、一般工业和环境用水。正确处理城镇供水与农业灌溉、水力发电的关系,做好跨流域、跨区域的引调水工作,及时化解和调处水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三要加强水源保护和管理。出梅后,河道径流量减少,水质容易恶化,水文部门要加强水源水质监测;环保部门要加强治污力度,严格干旱期排污管理,控制排污量,保护水环境;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饮水卫生知识宣传普及,防止因饮用水遭污染引发的疾病。各地要及时掌握旱情,按规定要求做好旱情统计上报工作。

 

 

 

 

 

抄送:国家防办、水利部太湖局,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省委办公厅信息处,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信息处,省防指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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