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小(浦)槐(坎)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受理公示2008-08-272008-08-27
首 页
站内搜索:
水利系统邮箱入口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项目审批受理
长兴县小(浦)槐(坎)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受理公示
经审查,
长兴县交通局
提出的
长兴县小
(
浦
)
槐(坎)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申请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于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正式受理。
(
浙水许受〔
2008
〕
127
号
)
【
关闭窗口
】
【
打印
】
【
将该文章保存为WORD文件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浙江省水利厅主办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承办
浙江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杭州弘一计算机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备案序号:浙ICP备05001351号
建议使用IE6.0,1024*768分辨率浏览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
邮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826616、87826624
省政府门户网站子域名:slt.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