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省水利厅、财政厅已下达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实施计划,并对初步设计审批提出如下要求: 各地要按照评审通过的标准文本编制初步设计,总投资小于500万元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县水利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复意见抄报省水利厅,同时报市水利局备案;大于500万元(含500万元)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市水利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复意见抄报省水利厅;市本级项目的初步设计由省水利厅审批。 浙江省农村水利总站 浙江省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提纲 初步设计应在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和评审后的标准文本基础上进行编制,其深度应达到招标的要求,文本及相关附件应符合规范,并简洁明了,受益区群众能够依据本文件要求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监督。 第一章 综合说明 1.1 项目背景及依据 1.2 项目区现状 1.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量 1.4 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1.5 项目效益分析及经济评价结果 1.6 项目实施与管理 本章的内容是后面几章内容的概括或总结。 第二章 项目区现状 2.1 自然状况 项目区地理位置,地形特点,水文气象洪涝旱渍灾害情况。 2.2 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状况 2.2.1 农业生产状况 农业生产主要指产业结构,作物种植结构等。 2.2.2 社会经济状况 2.3 项目区水利设施状况 2.3.1 项目区的范围 2.3.2 项目区的水利设施现状 这部分内容应进行实地调查,可以采用列表的方式对水利设施现状进行登记,或者分类型进行详细叙述。 第三章 项目建设标准及设计方案 3.1 项目设计依据 设计依据主要包括 (1)经批准的区域或流域性规划; (2)省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和经评审的标准文本; (3)相关的技术规范; (4)最近的当地价格信息。 3.2 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3.2.1 项目建设目标主要应包括 (1)工程技术目标 渠道工程:渠道水利用系数、渠系水利用系数的现状及目标; 小型水源工程(山塘、水池等):水源工程要包括挡水坝高和正常库容;拦水和引水工程要包括设计引水流量和设计引水总量; 小型泵站:泵站的设计流量、设计扬程、装机容量和效率; 喷微灌工程:灌溉保证率,灌溉水利用系数;灌溉定额,灌水定额。 (2)节水目标 3.2.2 项目建设主要任务应包括 (1)新建或改造小型水源工程; (2)新(扩、改)建渠道(系)工程; (3)新(扩、改)建小型泵站工程; (4)喷微灌工程; (5)其他工程。 3.3 项目区水量供需平衡分析 3.3.1 灌区现状水供需平衡分析 分析计算项目区水利工程现状可供水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过境水)、现状需水量(包括农业、工业、生活、环境、其他等),并说明富余和短缺结果。 3.3.2 项目建成后或设计水平年水供需平衡分析 分析计算项目建成后或设计水平年项目区水利工程可供水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过境水)、计划需水量(包括农业、工业、生活、环境、其他等),设计水平年下水量应满足要求。 为简化计算,可以采用典型年法。 3.3.3 灌溉水质分析 对灌项目区灌溉用水的水质状况进行分析,并说明是否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3.4 工程建设等级标准 3.5 项目主要布局及主要单项工程技术方案 3.6 主要单项工程设计 3.6.1 小型水源工程 小型水源工程要有枢纽布置,挡水坝、溢洪道结构图,消能设施,安全计算等内容;其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 3.6.2 渠道(系)工程 可以表格方式列出需开挖和衬砌的渠道长度、流量、断面尺寸,坡降及改造方案技术等,需改建、重建的主要渠系建筑物规模、尺寸等,纵横断面图,建筑物结构图。 3.6.3 小型泵站工程 小型泵站工程要有流量、扬程计算,枢纽布置,泵房结构,水泵及机组选型,进出口连接段等内容,参照《泵站设计规范》(GB/T 50265-97)及《泵站技术改造规范》(SL254-2000)。 3.6.4 喷微灌工程 要有工程总体布置及分区说明,灌溉制度设计,系统流量与管道水力计算,水泵及灌水器型号,各类管材,首部枢纽、各级管道、田间灌水器的布置与设备选择,典型区块设计等。 3.6.5 其它工程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上述以外的工程。 第四章 主要工程数量 测算上述单项工程需要完成的土方开挖、回填量,石方开挖、回填、砌筑量,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浇筑量。 主要材料和设备数量:列出水泥、块石、沙石料、钢筋及设备等。 第五章 项目施工组织 简述施工条件,包括施工场地、运输条件,对需人工搬运或畜力搬运的要特别说明并详细计算,临时占地,建设工期安排。 第六章 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6.1 投资概算依据及有关规定 列出项目费用(投资)概算依据及有关规定,主要根据省级水利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标准和定额等进行项目费用(投资)概算。 编制规定:按照《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 采用定额:《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1998年)、水利部《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地方中小型)(1992年)及其他相关定额。 独立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和项目勘察设计费两项,其中:项目建设管理费含工程管理经常费、工程招标费、工程监理费和工程质量监督费等,按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投资的3.5%计列;项目勘察设计费按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投资的3.0%计列; 项目基本预备费,约按建筑及安装工程投资的5%核定计算。 要将项目费用(投资)概算总表、分项费用(投资)概算表、单价分析汇总表、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等表格放在本节后。 说明项目总投资及其各部分费用组成。 6.2 资金筹措方案 分中央和省财政投入、县市财政投入、乡镇财政投入、农村集体经济自筹、受益区群众自筹(或受益大户专业户自筹)、群众劳动积累工投工并按设计工程量折资。必须逐项详细说明,初设审查批复中予以注明,以备核查。 第七章 项目建后运行管护 7.1 管护机构及人员 7.2 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明确管理运行机制(如用水户协会、村民委员会等),要提出管理、维护经费的来源。水价、水费改革, 第八章 项目效益及经济评价 8.1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8.2 新增农产品生产能力和产值 8.3 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8.4 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8.5经济评价分析 要按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主要计算项目的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效益费用比、经济净现值,以及单位面积投资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参数,并进行评价分析。 附表: 浙江省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投资、效益计划表 附图: 1、项目区位置图 2、项目区工程平面布置图 3、工程结构设计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