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学会章程》有关换届选举的规定,经省水利学会八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定于今年第四季度召开浙江省水利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大会代表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 按照《浙江省水利学会章程》规定和会员比例,经八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会议正式代表为130人左右,各单位大会代表名额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一,名额分配中已考虑八届理事和九届理事候选人名额。各市水利学会应适当考虑所辖县(市、区)代表比例。 二、代表资格 根据《浙江省水利学会章程》要求,代表必须为本会会员,请各单位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详见附件一)推选会议正式代表。 三、推选工作有关要求: 各单位推选代表名额中应包括第八届理事(名单详见附件二)和推荐拟担任第九届理事会理事的候选人(已由有关单位报省水利学会秘书处);请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9月28日前完成代表推选工作,并将代表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寄学会秘书处并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人: 省水利学会秘书处 徐庆南、陈静 联系电话(传真):0571-86438275 邮 箱:zjslxh@zjwater.gov.cn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省水利学会秘书处 邮 编:310009 附件一:浙江省水利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二:浙江省水利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附件三:浙江省水利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浙江省水利学会秘书处 2008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