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分片联系制度的通知2008-09-2320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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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文件

 

浙水电管〔2008〕16号

 

关于建立分片联系制度的通知

 

各组室:

为及时掌握各地农村水电管理工作情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预见性,经研究,决定建立工作分片联系制度。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组联系地区:杭州市、丽水市、湖州市,

联系人:陈烨兴、施银士、马  瑞;

召集人:陈烨兴

第二组联系地区:温州市、衢州市、绍兴市,

联系人:姚岳来、周伟彬;

召集人:姚岳来

第三组联系地区:宁波市、台州市、金华市,

联系人:陈晓健、许为平、季健康,

召集人:陈晓健

各组应加强与所联系地区的工作联系与沟通,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中心领导。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抄送: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水电管理处、科(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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