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局及义乌市水务局: 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普查是今后开展病险水闸除险加固规划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水闸安全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08〕152号)和《浙江省水闸注册登记实施方案》(浙水河〔2008〕6号)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为促进各地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普查的开展,确保按进度高质量完成该项工作,省河道管理总站拟成立工作指导组,指导各地开展小型水闸注册登记工作,并对已完成注册登记工作的大中型水闸进行现场抽查和复核;同时,为完善本次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普查成果,我站将组织开展全省大中型水闸基本资料修编工作,并对我省主要江河重要堤防及平原地区骨干水闸和重要引水闸、分洪闸的运行管理状况进行调研,为开展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普查工作指导组由省河道管理总站牵头,成员由省河道管理总站和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指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指导组职责是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普查工作,并开展有关水闸管理状况调研和大中型水闸基本资料的修编工作。工作组拟于十月份到各市召开座谈会,并进行现场指导和复核工作。请各市水利局落实相关水闸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专门人员积极配合、协助开展工作。 二、协助做好2008版《浙江省大中型水闸基本资料汇编》的收资工作。请各市水利局对原98版《浙江省大中型水闸基本资料汇编》内容进行复核、更新,并收集改、扩建,新建水闸有关数据资料。考虑我省大中型水闸数量多,收资工作量大,工作指导组将把98版《浙江省大中型水闸基本资料汇编》、大中型水闸注册登记资料及本次调研所需的收资清单特快专递至各市水利局,请各市会同所辖县(市、区)及各水闸管理单位抓紧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填报工作。 附件1、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普查工作指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2、大型(过闸流量≥1000m3/s)及中型(过闸流量100~1000 m3/s)收资目录。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