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2008-10-14200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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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本站10月14日讯】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逐步形成群策群力、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保障我省水资源费征收的及时、足额到位。2008年10月9~10日,省用水管理所组织在杭州召开全省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省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征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厅水政水资源处副处长朱法君、王亚红应邀参加会议,省用水管理所主任俞建军主持会议。全省11个地级市及义乌市水资源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和我厅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涉水非税收入省级分成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建议意见。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标准执行、水资源费减免、农民饮用水水资源费、计量装置和实时监控装置、征收结报工作等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水资源费是国家调控水资源合理使用最重要的经济手段,直接关系到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近年来,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水资源费征收机构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努力工作下,在物价、财政等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随着各地新标准的逐步执行到位,全省水资源费征收规模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从2005年到2007年3年间全省征收额度将近翻番,预计2008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额度将比去年有进一步的增长。

 

会议认为,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是法律法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而当前经济形势不容乐观,诸多企业经营困难,客观上增加了水资源费征收的难度,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共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十分必要。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把规范水资源费征收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基础工作,认真梳理并及时反应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突破重点,做到“以点带面”。

 

来源:省用水管理所

责编:周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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