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委〔2008〕86号)、《关于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学组发〔2008〕1号)和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的部署要求,水利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自2008年9月开始到2009年2月基本完成。为切实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结合水利厅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领会中央、省委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准确分析了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深刻阐明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引全党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推动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的纲领性文件。省委也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一系列的部署。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上来,切实增强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着力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近年来,全省水利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推进水利发展理念、思路、体制、制度创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到水利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必须看到,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些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能力素质与推动科学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流域、区域水利发展还不平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有待提高;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水利改革创新的步伐还需要进一步加快等。为此,我省水利要坚持不懈地走科学发展道路,重视水资源节约保护,关注民生水利,推进水利体制机制创新。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深化对学习实践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发展水利的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促进我省水利又好又快发展。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以“推进‘强塘固房’工作,全面提高防灾减灾和水利保障能力,促进传统水利向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为实践载体,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水利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水利工作的各个方面,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保障。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努力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不断深化对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以及水利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水利的新需求,不断总结水利发展和改革阶段性的新特点,不断探索新时期水利可持续发展的新内涵,紧紧把握人民群众对发展水利的新期待,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实现思想新的解放和新的统一。 2、解决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发展理念,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形成水利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关心群众冷暖安危,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水安全、水保障、水环境等问题。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出发,研究解决水利突出矛盾,在保护水资源、促进水环境改善、保障水资源安全供给、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水利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能力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树立党员干部新形象。 3、创新体制机制。厅机关着重探索建立推动科学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和体制机制,切实转变职能;基层单位着重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创造科学发展良好环境。努力探索建立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机制、流域区域水利协调发展机制、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水利投融资机制、水利科技创新机制等。着眼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运转顺畅的行政管理体制、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体现业绩和能力导向的人才培养评价机制、为民办实事机制和优化服务机制,使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 4、推进科学发展。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牢固树立民生水利、资源水利和生态水利的理念,坚持水利可持续发展,坚持水利工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着手,完善防洪安全、水资源供给和水环境三大保障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推进水利发展理念到实践的转变,水利体制到机制的创新,实现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水利发展转变。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深刻认识解放思想是推动水利发展的不竭动力。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使水利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突出实践特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确定活动的实践载体。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结合起来,与总结水利科学发展的典型经验结合起来,与推动水利发展和改革结合起来,在推进实践中深化学习。 3、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参与,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取信于民,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4、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 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结合水利实际,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还不高,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不够深入;生态文明理念、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不够,水事行为的规范和监督有待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关系、工程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关系统筹协调不够,重建轻管等问题依然存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使水利发展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防洪安全、水资源供给和水环境三大保障体系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洪涝台旱灾害的整体防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水资源供需矛盾仍较突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比较薄弱,河道、水域等水环境亟待改善,新农村水利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水利公共管理应急机制有待完善,水管体制改革步伐还需要进一步加快等。 机关党的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问题较为明显,对人民群众发展水利的需求和愿望还了解不够,为基层服务和为直属单位服务需要改进,办事效率有待提高,“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还要进一步弘扬。 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明确哪些问题已具备条件,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可以解决;哪些问题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解决问题要突出重点,多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 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和基本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是厅系统除厅属学校党员的其他全体党员。时间安排从2008年9月开始,到2009年2月底。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首先要认真做好思想、组织等各项准备工作。厅直属各单位党委要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实事求是地确定本单位的具体目标。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确定活动的实践载体,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进行思想发动和部署。通过思想发动,使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厅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对党员和党组织的具体要求等,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学习实践活动在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调研阶段(10月初-11月底)。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等三个环节。 1、搞好学习培训(10月上旬到10月25日)。制订学习培训计划,采取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会、专题研讨、专家辅导、典型宣讲等形式,组织好集中学习。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中央、省委领导同志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一、二、三、四次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出的一系列重要决定。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党员主要领导干部带头作学习报告。 2、组织开展专题调研(10月25日-11月上旬)。制定调研方案,围绕建立健全水利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确定“切实推进‘强塘固房’工作,全面提高防灾减灾和水利保障能力”、“推进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加强工程长效管理”、“深化水利管理体制研究,实现水利可持续发展”等重点调研课题,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带队开展调研。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分赴外省市考察学习,拓展水利发展思路;通过“沉下去”的方式,分赴有关县市,发掘基层典型经验,调查制约水利科学发展的主要矛盾,摸清基层和群众对推动科学发展的政策要求,研究提出推进创新、服务基层的办法举措。厅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确定调研课题,深入进行案例分析,撰写调研报告。 各处室、各单位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研究明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确定调研课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厅组织开展调研报告交流和评比。 3、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11月上旬-11月底)。制定大讨论方案,在浙江水利网开辟“解放思想大讨论”专栏,以“坚持科学发展,围绕民生水利、资源水利和生态水利,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浙江水利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大讨论。以厅直属单位、厅机关处室为单位,提交讨论文章,上网交流并由厅组织评比。按照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部署,开展“科学发展理论传播行动”、“科学发展理念扎根行动”、“科学发展举措调研行动”,以思想解放引领观念转变,以思想解放推进实践创新,努力在水利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 (二)分析检查阶段(11月底-2009年1月中旬)。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等三个环节。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11月底-12月中旬)。做好厅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的工作,分别组织召开厅离退休老同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恳谈会,并通过向省有关单位、各市县水利局、厅直属单位、服务对象等分发发征求意见函,以及设立电子邮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影响和制约水利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经梳理分类,形成汇总意见建议。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换看法,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对照检查自身不足,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厅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进行,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厅直属单位党委也要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撰写发言材料,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党员都要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支部组织生活会,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12月中旬-12月底)。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厅党组以及厅直属单位党委认真回顾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确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 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明确近期发展思路和目标,及具体落实措施,厅领导班子集体听取厅直属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3、组织群众评议(2009年1月初-1月中旬)。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参评人员既要有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也要有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代表。评议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思路可行不可行等方面进行。在评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报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报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三)整改落实阶段(2009年1月中旬-2月底)。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等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2009年1月中旬-1月下旬)。整改落实方案应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注重可操作性。实行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重点、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落实方案,自觉接受监督。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围绕制定、落实整改方案,积极建言献策。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2009年1月-2月)。按照整改方案,组织力量逐项抓好落实。要突出重点,集中解决几个影响和制约水利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办好几件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破难建制工作实行领衔制、承诺制、公示制、问责制,每位领导干部领办一个以上破难建制项目,包案负责。 3、建立健全体制机制(2009年1月-2月)。进一步理清推动水利科学发展的思路,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及时制定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在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各处室、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小结,厅向省委报送书面总结报告。在此基础上,采取书面问卷、座谈访谈、民意调查、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围绕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学习实践活动目标要求,开展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对解决影响和制约水利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各处室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彻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厅学习实践活动在厅党组领导下进行,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基层组织分级负责,广大党员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厅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川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褚加福、章国方,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杨月美,副巡视员徐成章任副组长,成员由厅机关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厅直属单位党委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月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方案、了解信息、交流情况、具体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支部的活动,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加强对联系点的检查指导,审核联系点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和整改落实方案,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厅直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活动各项任务。 2、严格监督检查。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处室、各单位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质量。建立群众监督评议制度,及时公布活动进展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组织群众参与有关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注重工作创新。既要严格按中央、省委确定的方法步骤认真地抓好学习实践活动,又要联系各单位、各处室的实际,积极探索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效果,使学习实践活动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实践特色、水利特点。学习实践活动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 4、加强分类指导。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同时,针对厅机关处室、厅属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等不同层面,设计特色鲜明、切实可行的活动载体,分层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可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开展有效的活动。流动党员一般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活动,流动地党组织协助。 5、坚持统筹兼顾。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合力。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结合起来,与纪念改革开放30年周年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水利工作,全力以赴抓好防汛抗旱工作,推动“强塘固房”工作、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滩涂围垦以及其它骨干工程建设,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利依法行政和管理工作。活动正处于岁末年初工作繁忙阶段,要处理好活动与工作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年终工作、理清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思路结合起来,全面完成今年水利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6、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在浙江水利网站、《浙江水利》简报上刊出专栏专辑,在厅机关大厅设立宣传图板,大力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总体部署、目标要求和活动安排,宣传我省水利科学发展的理念、思路、目标和任务,宣传厅系统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及时向省领导小组报送厅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厅直属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要报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要向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送总结。 |